特种设备关于叉车安全使用指南

你印象中的叉车是什么样的?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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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这些~~~


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叉车,是一种低速移动的物体搬运堆垛设备,被广泛地应用于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工作环境、工作状况通常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作业场所比较复杂,常常处于人车混杂的同一空间,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注意事项



叉车驾驶员须取得有效证件。



叉车须每年定期检验并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叉车应办理使用登记并悬挂有效牌照。



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司机每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检查,根据使用的繁重程度、环境状况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填写保养检修记录。





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法》



 1、叉车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叉车;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叉车。

2、 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叉车的显著位置。

3、 叉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

4、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叉车,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叉车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5、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叉车,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叉车的。




叉车作业“五必须五严禁



每日使用前必须按照维护保养说明进行试运行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非驾驶人员必须与叉车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搭乘人员、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作业;通过路口、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减速、鸣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高速、加速通过;载物影响驾驶员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严禁超负荷作业、单叉作业、改变叉运功能作业;停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货叉落地、拉上手刹、熄火断电、拔出点火钥匙,严禁货叉上载物悬空停留在高处。




租用叉车的安全管理规定



查  验  义  务

承租单位、场地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叉车进场施工前查验叉车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作业人员证等证明文件,并留案备查。


注:内容来源于网络





字安全、AI运营、360辅助——共筑叉车作业新未来
热烈祝贺江天大数据子公司——杭州晓天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隆重开业
江天大数据参与起草的深圳市地标《叉车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实施